1.吊车操作证怎么办理

吊车操作证怎么办理

汽车式起重机证-汽车起重机操作证办理

法律分析: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机动车辆驾驶证以及所属集团公司所颁发的内部准驾证;

汽车起重机司机应当取得所在省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所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和所在省市交通部所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以及技术等级初级证书;

汽车起重机需要进行36t重以上物品的起重作业时,司机还应当去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

如果需要双两台或以上的汽车起重机进行联合起重作业,参与作业的汽车起重机司机都需要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并保证有工程师在现场进行指挥方可作业。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